#相关政策 ·2024-11-06
招生计划
1.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:32人
招生要求
1.综合素质评价: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: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: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: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,身体健康,乐观开朗:综合素质各项指标应达到“优秀”。
2.学习成绩:初中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,文理科均衡发展,成续优秀。
3.个性特长:学有余力,学有所长,在人文、数理或科技方面有明显特长,在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方面达到较高水平。优先录取初中获得过“优秀少先队员”“优秀少先队长”“优秀共青团员"或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等称号的学生:或具有人文、数理、科技等方面特长的学生。
4.自理能力:心理健康,自理能力强,适应寄宿制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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